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引争议,达夫律师帮当事人保住房产份额
来源:浙江达夫律师事务所时间:2026-08-13
案情简介
当事人李先生和妻子结婚五年,婚后第二年,李先生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 120 万,给夫妻俩在杭州买了一套三居室,首付 120 万,贷款 80 万,房子登记在李先生一个人名下。
买房的时候,一家人都没多想,觉得都是一家人,写谁的名字都一样。没想到去年开始,夫妻俩感情出了问题,闹到要离婚。妻子提出房子是婚后买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分一半。
李先生一下就慌了,首付是自己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,贷款也是自己工资在还,怎么离婚就要分出去一半?他找到我们的时候,语气里全是焦虑。
办案过程
接手案子后,我们先把整个购房过程梳理了一遍。
关键证据有三个:
· 1.李先生父母的银行转账记录,120 万是从父母账户直接打到开发商账户的
· 2.购房合同和房产证,登记在李先生个人名下
· 3.李先生的工资流水,每月房贷都是从他个人账户扣的
我们认为,这套房子虽然是婚后购买,但首付是李先生父母全额出资,且登记在李先生个人名下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这种情况应当视为对李先生个人的赠与,首付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李先生个人财产。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,才是夫妻共同财产,需要给女方相应补偿。
但女方那边坚持认为,婚后买的房就是共同财产,父母出资没有明确说是借给儿子的,就应该是对夫妻俩的赠与。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分歧很大。
我们没有直接建议当事人走诉讼,而是先约了双方坐下来谈。我们把法律规定、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、以及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,都给双方摆出来,一条条分析。
我方律师跟女方说:如果打官司,法院大概率会认定父母出资是对李先生个人的赠与,你能分到的主要是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,大概在 30 万左右,而且要耗半年到一年。如果调解,我们可以争取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多给一些补偿,大家好聚好散。
跟李先生这边,我们也做了工作:毕竟夫妻一场,女方这些年也为家庭付出了不少,适当多给一点补偿,也是情理之中。
调解结果
经过两轮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
· 房子归李先生所有,剩余贷款由李先生继续偿还
· 李先生一次性支付女方补偿款 38 万元
· 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,和平离婚
从接案到调解结案,前后用了不到一个月。李先生拿到调解书的时候,长舒了一口气,说父母的养老钱总算保住了。
律师说法
婚后父母出资买房,是离婚纠纷中非常常见的争议点。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婚后买的房,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,其实不一定。
这里面关键看三点:
1. 父母出资时有没有明确表示是给谁的
2. 房子登记在谁名下
3. 出资是全款还是首付
如果父母全额出资,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,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属于个人财产。如果只是出了首付,那首付部分算个人,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算共同。
提醒一下各位父母,如果要给子女买房,最好在出资时就明确约定,是赠与还是借款,是给子女个人还是给夫妻俩,写个书面的东西,免得以后说不清。



